泰国新闻网XTHAI报道,以下是柬埔寨和泰国周四在马来西亚举行的特别边界委员会(GBC)会议的商定会议记录。
一、停火安排
1. 双方同意停火,禁止使用任何类型的武器,禁止任何形式的针对平民和军事目标的袭击。各方必须避免无端向对方阵地或部队开火。本协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反。
二、双方同意按照2025年7月28日24时(当地时间)停火协议的规定,维持现有部队部署,不再调动部队,不得向对方阵地调动部队,包括巡逻。
三、双方同意不在整个柬泰边境增兵。任何增兵都将加剧紧张局势,并对长期解决局势的努力产生负面影响。
4. 双方同意不采取可能加剧紧张局势的挑衅行动,包括自停火之日起进入对方领空、领土或阵地的军事活动。双方同意不在己方领土以外修建或加强任何军事基础设施或防御工事。
5. 双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平民和民用物体使用武力。此类行动不仅危及边境地区社区,也违反国际法,损害不遵守方的国际形象。
6. 双方同意在对待被俘士兵方面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包括其生活条件和医疗救治。如一方希望将其受伤士兵或不在另一方控制下的平民送来接受治疗,接收方可根据其能力决定如何应对。被俘士兵应在现行敌对行动停止后立即根据1949年《日内瓦第三公约》第118条和《习惯国际人道主义法》第128条A款予以释放和遣返。双方同意协助死者在约定地点有尊严地及时返回,不得跨越边界,并确保采取适当措施,在卫生和受尊重的条件下确认死者身份并进行处理。
7. 一旦发生武装冲突,无论有意或无意,双方必须通过现有双边机制迅速在地方层面进行磋商,防止局势在整个边境地区升级。长期冲突将危及双方平民和士兵的安全,加剧紧张局势,从而使共同解决问题的努力更加复杂化。
八、双方尤其同意:
8.1、保持双方边境各军区、各军区的经常性沟通,努力和平解决所有问题。
8.2 在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特别边境委员会 (RBC) 会议后两周内召开区域边境委员会 (RBC) 会议。
8.3 保持部长和国防部队首脑之间的定期直接沟通。双方同意不传播虚假信息或假新闻,以营造有利于和平对话的环境。
二、停火执行机制
十、双方继续致力于落实2025年7月28日特别会晤达成的共识,包括停火和成立由马来西亚牵头的东盟观察员小组以确保其落实。
11. 双方同意指派各自的区域协调委员会(RBC)执行停火协议,并由马来西亚领导的东盟观察员小组进行协调和监督。区域协调委员会将定期举行会议,并通过各自的国家指挥系统向区域协调委员会提交报告。
12. 在2025年7月28日双方同意成立东盟观察员小组之前,由马来西亚国防武官领导、由驻泰国或柬埔寨的东盟成员国国防武官组成的临时观察员小组(IOT)将在柬埔寨和泰国分别独立成立,以观察停火协议的执行情况。
每个IOT的组成均由东道国与马来西亚协商后独立邀请。IOT将跨境运作,并与各国的RBC和GBC密切协调和协商。
三、下次会议日期和地点
十三、双方同意于2025年8月7日后一个月内(地点另行商定)举行下次GBC会议。否则,应立即召开GBC特别会议,会议形式与本次GBC特别会议相同,讨论停火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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